实验室供气系统实验室气体管道设计要求

来源:苏州君达合创 发布时间:2022-11-29

实验室供气系统主要是为实验室选用的分析检测设备提供量值和压力稳定的标准气体,保证其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性。保障实验工作人员在实验中免受有毒有害气体的侵害。按照国标要求,将所用全部气体存放于储气间,并实现集中输送,组成中央集中供气系统。系统采用一拖一、一拖多、多拖一和多拖多的管道式输气方式,在一拖多时能够实现分段控制和在多拖一和多拖多时能够实现切换控制;并能够保证标准气体流量、压力稳定和量值传递不发生变化,满足分析检测设备对使用气体的技术要求。

实验室供气系统工程气体管道设计规范:

  1、氢气、氧气和燃气管道,引入实验室的各种气体管道支管宜明铺。 管路井、管路技术层内敷设氢气、氧气、燃气管路时,通风应采取1~3次/h的通风措施。

  2、按标准机组组合设计的通用实验室、各种燃气管道也应按标准机组组合设计。

  3 .通过实验室墙壁或地面的气体管道应敷设在预埋套管内,套管内管段无焊缝。 管路和管路之间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堵塞。

  4、在氢气、氧气管道的末端和高点应设置放空管。 放空管应高出层顶2m以上,并设置在防雷保护区内。 氢气管道还应设置采样点和净化端口。 放空管、采样口和吹扫口的位置应符合管道内气体吹扫置换的要求。

  5、氢气、氧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有接地要求的燃气管道接地和跨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实验室供气系统工程:

  1、输送干燥气体的管道应水平设置。 输送湿气的管道应有0.3%以上的坡度,斜坡走向冷凝液体收集器。

  2、氧气管道可与其他燃气管道采用同一框架敷设,其间距不应小于0.25m。 氧气管道应位于氧气管道以外的其他气体管道之上。

  3、平行敷设氢气管道及其可燃气体管道,其间距不得小于0.50m; 交叉铺设时,其间隔不应小于0.25m。 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必须位于上方。 室内氢气管道不得在地面沟槽内或直接敷设在地面上。 不能穿过不适用氢的房间。

  4、燃气管道不得与电缆、通往商店的线路敷设在同一架子上。

  5、燃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燃气纯度99.99%以上的燃气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或无缝钢管。

  6、管道与设备的连接部分宜采用金属管道。 非金属管路时,宜采用聚四氟乙烯管路、聚氯乙烯管路,不得采用乳胶管路。

  7、阀门及附件材质:氢气和燃气管道不得采用铜质材料。 其他燃气管道也可以采用铜、碳钢和可锻铸铁等材料。